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492號)和省政府有關文件要求,特向社會公布2016年度河南省公安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。本報告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、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共五部分組成。本報告中所列數(shù)據(jù)的統(tǒng)計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。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“河南省公安廳”網(wǎng)站(www.henanga.gov.cn)下載。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,請與河南省公安廳警令部聯(lián)系(地址:鄭州市金水路9號,郵編:450003,電話:0371-65881020,傳真:0371-65881020)
一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
2016年,省公安廳按照《條例》規(guī)定,通過各類平臺、途徑主動公開或主動回應信息15200余條(網(wǎng)站700條,微博12000條,微信100條,其他1500條),制發(fā)規(guī)范性文件2件,并對涉及公安廳的20件規(guī)章及規(guī)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,其中繼續(xù)有效11件,修訂1件,廢止7件,失效1件。
二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
(一)依申請公開情況
2016年,共受理公眾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56件。其中,信件郵寄受理98件,通過網(wǎng)上依申請公開系統(tǒng)受理58件。按照《條例》規(guī)定公開范圍,已主動公開3件,予以公開16件,不予公開5件(涉及個人隱私3件,不是《條例》所指政府信息2件),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34件,申請信息不存在56件,告知作出更改補充7件,不屬于政府信息適用范圍35件。
(二)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、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
2016年度,共發(fā)生政府信息公開被申請行政復議22起。其中,維持具體行政行為18起,被依法糾錯2起,2起未結。共發(fā)生政府信息公開被申請行政訴訟23起,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原告訴訟請求數(shù)20起,3起未結。發(fā)生1起因政府信息公開被舉報投訴情形。
(三)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
省公安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兼職人員2人,無涉及政府信息公開實際支出費用,今年未發(fā)生與訴訟(行政復議、行政申訴)有關的費用支出。
三、回應解讀情況
(一)政策解讀情況
2016年,省公安廳在河南公安深化改革、互聯(lián)網(wǎng)+便民服務、惠民十項措施等重大政策及活動中,組織媒體積極進行政策解讀,主要負責同志共接受媒體采訪78次,利用兩微一端新媒體開展發(fā)布、解讀、互動156次。
(二)回應關切情況
2016年,省公安廳共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14500次,舉辦新聞發(fā)布會123次,發(fā)布政策解讀稿件9930篇,微信微博回應事件數(shù)13000余次,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(shù)1500余次。
四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工作打算
2016年省公安廳政府信息盡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績,但是與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要求相比,與人民群眾的殷切期待相比,還存在著一定的差距和不適應性。一是缺少專職人員,目前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均為兼職人員,很難做到兩者兼顧;二是仍存在著公開渠道不通暢、公開內(nèi)容不全面等問題,嚴重制約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向更高層次的推進;三是公安廳門戶網(wǎng)站的個別欄目更新不夠及時;四是公開的意識有待提高,堅持“以公開為原則,不公開為例外”原則,不斷擴大公開范圍。下一步我廳將繼續(xù)完善和嚴格執(zhí)行各項規(guī)章制度,進一步優(yōu)化各項工作流程,針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(huán)節(jié),認真研究對策,切實改進方法,不斷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上一個新的臺階。
附:2016年度河南省公安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統(tǒng)計表
責任編輯:張琳